本文件是美國作品,且鑑於該作品首次發佈時間早於1921年1月1日(或於該日期之前在美國著作權局登記),於《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在中國生效之日(1992年10月15日)已在美利堅合眾國進入公有領域;因此,根據《實施國際著作權條約的規定》第十七條規定,本作品在中國處於公有領域。
美國1909年版權法至多保護作品至出版後第56年年底;1976年版權法(1978年1月1日生效)將新法生效前未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的保護期延長至出版後第75年年底。
美國1909年版權法至多保護作品至出版後第56年年底;1976年版權法(1978年1月1日生效)將新法生效前未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的保護期延長至出版後第75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