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俄羅斯聯邦民法典》第4章規定,本作品屬於下列類別之一,不是著作權保護的對象:
- 思想、概念、原則、方法、過程、系統、手段、技術問題的解決辦法、發現、事實、程式語言。
- 國家政府機構和地方市政機構的正式文件,包括法律、其他法律文本、司法決定、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和司法性質的材料、國際組織的正式文件及其正式譯文;
- 國家象徵和標誌(旗幟、標誌、命令、鈔票等)以及市政組織的符號和標誌;
- 沒有具體作者的民間藝術作品;
- 關於事件和事實的新聞報導,具有純粹的信息性質(時事新聞報導、電視節目、交通安排等)。
根據各州及共和國之間的條約,俄羅斯聯邦是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的法定繼承人;因此本版權標籤也可以用於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的官方標誌和正式文件(聯邦級[*])。
* 聯邦級是指其他14個蘇聯加盟共和國的官方標誌和正式文件各自的法律主體的合法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