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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复制引用,并将其副本发布于此处。注意:有兽档案馆不对本文的真实性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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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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