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作品是由美國各州或地方政府的立法、司法官員在其立法過程或履行司法職責中所創造;參照美國版權局實踐綱領第313.6(C)(1)條所援引的司法判例(包括但不限於Georgia v. Public.Resource.Org, Inc., 140 S. Ct. 149 (2020)及Banks v. Manchester,128 U.S.244 (1888)),本作品在美國屬於公有領域。該等作品,包括但不限於:
- 立法、司法決定、行政裁決、公共條例或類似類型的官方法律材料;
- 為履行立法或司法職責而創建的解釋性、程序性或其他非約束性材料,即使它們不具有法律效力。